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时间:2025-07-22 16:06

党组织在即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人员中发展党员应注意的问题

党组织对临近毕业、服役期满或准备外出择业等学习、工作岗位即将变动的发展对象,要继续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入党手续。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在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有关党组织应该负责地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连同本人档案,及时转给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在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已经接受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接收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经过全面考察,确认其已经具备党员条件的,可以发展入党。

来源:《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已调出的发展对象不能在原单位办理入党手续

发展对象调出时,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当认真负责地将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材料,转交给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能否发展入党,由调入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决定。

有的单位的党组织趁发展对象调动工作之机,不坚持原则,拿入党做人情,这是对党不负责任的表现,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遇到这种情况,调入单位(居住地)的党组织应予以抵制,并向上级党组织及时反映。上级党组织应严肃查处。

来源:《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党组织应做的工作

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后,应及时将预审材料退回党支部。对发展对象预审合格的,书面通知党支部,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认为尚不成熟的,应向党支部说明理由,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对其培养教育的意见。党支部应根据上级党委的意见,积极做好有关工作;对尚不成熟的发展对象,要做好思想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对其培养教育措施。

来源:《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预审未合格的发展对象不能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让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的前提是,发展对象已经具备了党员条件,并已经上级党委预审合格。这是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也可以避免填写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却因条件不成熟或有些情况不清楚未被上级党组织批准,而给发展对象造成思想负担的情况。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经是履行入党手续的开始,因此,就应当按照党章和有关接收党员程序的各项规定办理。所以,未经上级党委预审合格的,不应让其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来源:《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党建读物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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