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到社区“双报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12-06 02:02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市级各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中共南充市委印发<关于集中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3〕17号)和《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双报到”实施办法>的通知》(南组通〔2013〕6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 “走基层、双报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明确报到社区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原则上到单位驻地社区报到,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到本部门(单位)结对帮扶联系社区报到。

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现双岗位要求,所有在职党员到自己主要居住地社区报到。

二、完成报到时限

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于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到社区报到,在职党员于2014年1月20日前完成到社区报到。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时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确定。

三、履行报到手续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以支部为单位(不含离退休支部)到社区报到,各基层党委(机关党委、总支)做好统筹安排。报到时,应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到社区报到情况纪实表》,样表见(南组通〔2013〕69号)附件一。党组织没有公章的,可用本部门(单位)行政章代并注明。《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报到纪实表》由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汇总留存一套,上报本级机关工委一套备案,市本级上报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前。

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时,应持有单位党组织或行政组织开具的介绍信,样式参见(附件一)到社区报到,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纪实表》,样表见(南组通〔2013〕69号)附件二,将经社区党组织确认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情况纪实表》交本人所在支部一份,由本部门(单位)党组织汇总存档,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双报到”统计表(附件二)报本级机关工委一套备案,市本级上报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前。

资料报送地点:市本级报送到市委二号办公楼409室

联系人:王亚莉 联系电话:2253125

各县(市、区)资料报送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直机关工委确定。

四、强化工作落实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走基层、双报到”工作要与机关干部社区结对帮扶活动相结合。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工作,县(市、区)直机关工委负责督促指导。

各级部门(单位)党组(党委)对本部门(单位)“走基层、双报到”工作负总责,督促本部门(单位)基层党组织和在职党员按要求主动到社区报到。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适时组织抽查、检查,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将予以通报。

五、严格考核评价

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将把“走基层、双报到”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单位)年度基层党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参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在参加评先评优时,所报到的社区党组织要签具意见。

附件: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双报到”介绍信(样表)

2.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双报到”统计表(样表)

文件附表1下载:https://www.ncjggw.gov.cn/uploads/images/2013/1206/20131206020651604.doc

文件附表2下载:https://www.ncjggw.gov.cn/uploads/images/2013/1206/20131206020714269.doc
 

中共南充市委组织部 中共南充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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