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下午,市公安局党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岳剑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要抓好精神学习贯彻,深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教育的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战略属性,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职责,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市建设作出公安贡献。要护航教育事业发展,持续深化警校合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全力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和教学秩序,为全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抓好公安教育训练,坚持把民辅警教育训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围绕公安工作现代化要求,针对性开展基层所需、贴近实战的教育训练,不断补齐队伍素质能力短板,为推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队伍保障。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会议强调,要常学常新,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必修课、常修课,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教育机制,特别要加大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的纪律培训力度,做到温故知新、入脑入心。要自警自省,持续做好日常教育警示,常态化开展案例通报、廉政提醒等工作,深入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引导党员民警对标先进典型找差距、补短板,对照反面案例查问题、受警醒。要严抓严管,完善队伍常态化管理监督制度机制,狠抓“关键少数”、重点岗位和“八小时之外”等环节监管,运用“五查”措施排查队伍风险隐患,系统治理、集中整治队伍方面性、领域性突出问题,切实通过严格管理让民辅警少犯错、不犯错。
会议传达学习了《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意见》文件精神,会议要求,要对标对表,要自觉对标“第一方阵”,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以高质量机关党建促进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履责尽责,市局党委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按照“三级五岗”责任清单,结合公安工作和队伍实际,落实好专门责任和监督责任,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落实。要统筹推进,围绕形成和提升公安新质战斗力,充分发挥机关党建政治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党建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互促共进;要持续深化“四好一强”领导班子和“四强”党支部、“最强支部”创建,真正做到业务工作开展到哪里、党建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九条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会议强调,要深化认识强推进,各级党组织要以学习贯彻执行省委组织部“九条措施”为契机,深化认识、提高站位、认真谋划,不断提升主题党日活动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党员经常性教育丰硕成果助推公安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压实责任抓落实,市局党委班子成员要做好表率,积极参与、科学指导所在支部、分管联系部门主题党日活动;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指导和效果评价,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委员联点指导作用;各党支部要从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党组织工作实际以及党员需求出发,认真研究、系统实施、全面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切实提高学习质量。要创新形式求实效,既要注重“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学习重点和工作目标,又要注重活动开展形式、内容与公安工作、队伍管理的紧密结合和相互促进,创新活动载体,打造示范样板,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有机融合,同时也要严把政治关,坚决杜绝娱乐化、庸俗化、形式化倾向。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会议要求,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中、省、市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念、新论断,坚定不移走好改革强警之路,以实际行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在深化改革上求突破,谋深做实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的任务举措,高质量完成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健全“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完善“1+1+6+N”警务实战体系,加快形成和提升新质公安战斗力。要在服务发展上出实招,依法严打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健全完善公共安全治理体系,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有关事项。
市公安局在家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市公安局局属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市公安局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