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南充市档案馆馆藏的清代南部县衙门档案,共18232卷83848件,是目前国内时间跨度最长、最完整、最系统的清代县级政权档案,具有极其重要的史料价值和文献价值,是清史研究的“活化石”,2003年入选“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2004年被纳入国家清史纂修工程档案采集范围。
在清代南部县衙档案中,有大量关于县衙设置、官员管理方面的档案,拂去历史的尘埃,以史鉴今、以史资政,从清代南部县的机构设置、县官任用、任职回避和官员考核等方面,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对于我们今天科学设置机构,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建立全新的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建设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塑造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党政领导干部新形象,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清代南部县的机构设置及官员任用考核
清朝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最后一个王朝。顺治三年(1646年)11月26日,清太宗皇太极之长子爱新觉罗·豪格率大军由四川广元进入南部县。从此,清王朝对南部县进行了两个多世纪的漫长统治。由于年代久远,沧海桑田,许多往事都湮没在岁月的风尘中。但从幸存下来的档案资料里,我们仍能了解到清代南部县县政管理方面的一些基本情况。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代南部县疆域图》
清代南部县衙的机构设置
封建社会的县级政权,历来被视为巩固封建专制统治的支柱,县一级的主要行政长官是县令,辅佐县令的官员主要有县丞、县尉和主簿。除辅佐县令的三位官员之外,还有一些做具体工作的人员,称作书吏和衙役。吏役的人数没有固定,主要根据衙门内部机构的设置情况来确定。作为国家的基层行政组织机构,县的作用不可低估,它上承朝廷、州、郡、府、路,下连庶民。自上而下的各项政令、法律均由县一级来传播推行,赋税、徭役要靠县来征收,教化庶民、维持社会秩序、编制里甲户籍、处理初级诉讼、农田水利、赈灾救济等等,均由县一级机构来承担。
南部县幅员辽阔,界连九邑,人襟五方,为川北之偏隅。光绪年间幅员面积约为2200平方公里,总人口61.5万。从清代开始,南部县实行乡保制度,市镇设保。1849年,全县共辖10乡56市镇82保。县衙设正七品知县一名,正八品县丞一名,正九品主簿一名,从九品典史一名。知县主持本县全面工作,主要负责催征赋税、审案断案、祭祀赈济等等。县丞协助掌管粮、马、缉捕盗贼。主簿负责全县军事、治安。典史掌管缉、捕、监、刑。清代南部县衙在对应朝廷六部的基础上,还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两个机构,共设置了吏、户、礼、兵、刑、工、盐、承发八房。吏房管民政、人事,户房管户籍、财政,礼房管教育,兵房管武备,刑房管司法,工房管兴修水利,盐房管盐务,承发房管公文收转分发。八房书吏之外还有以三班为主的衙役,民班承办一般民刑案件,快班负责缉捕盗匪,缉私班专门查缉食盐走私案件。
清末南部仍置知县一人。杂官有县丞、教谕、典史、训导等,并对应设署。署内置皂、壮、快等班差役,专管行刑、催、捕、传、递等事项。此外还有驿丞掌邮传及迎送往来官员,巡检掌缉捕盗贼,税课局掌商贾、屠宰、杂市税赋征收,盐务总局管盐茶引票等。典史署于清末改为典狱署,后又增设三费局、学田局(劝学所)、幼艺局、农桑局、官医局、警察局(保安巡察署)、团练局、育婴局、矜节局、农务局、经征局等。所有机构的设置,均与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有着密切联系。
清代南部县官的任职资格
为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清王朝进一步完善了地方行政制度,强化了县政管理。清代,省为地方最高行政机构,县设知县一名。因知县的办公处所在衙署大堂,又叫正堂。1647年,陕西人李元柱翻过秦岭,从黄土高坡来到南部县就任首任知县,263年后,伏衍羲于1910 年作最后一任知县,在长达两个多世纪的历史上,清代南部县共有143名知县,平均任职年限不到两年。
历代王朝为维持其长久统治,保持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必须不断地选拔新的官员,起用国家所需要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人才。在封建帝制两千多年的沿袭变革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选拔官吏的方式和规定。清代专门设立了“官缺”制度,对中央到地方各级机关官员的遴选,都有严格的规定。清代把任命官员叫做“补缺”,所有知县的“补缺”一律由朝廷吏部直接承办。据清代南部县衙档案记载:1908年,学部奉谕转知各省学堂毕业之学生中,有举人、贡生出身者,经部议核准后,准其就职。

宣统元年(1909年)南部县知县侯昌镇到任后给上级的禀文
按清朝官制,举人经拣选和考职,方能授内阁中枢、国子监学正、学禄、知县、学正;知县、教职、州判,由优、拔贡生录用。据相关档案资料统计,在清代南部县的143名县令中,任职资格为举人的有 43人,占30%;进士32人,占22.4%;监生18人,占12.6%;贡生、拔贡、副榜17人,占11.9%;其他33人,占23.1%。
县政管理应顺民心、重民意,这是历代统治者对县官的基本要求。牧令为亲民之官,一人之贤否,关系百姓之休戚。县官是否胜任,往往关系到县政管理的成败。因此,清王朝比较重视其基层政权的巩固和基层主要官吏——知县的选拔与任用,所有的知县必须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自隋朝实行科举制以来,南部县共有状元3人,进士123人。明清两代南部县的61名进士、143名举人、456名贡士、72名武科都被朝廷录用为官员。从清代南部县衙档案所载历任知县的任职资格来看,他们大多数有科举出身的“相当学历”,而绝非杂流人等。
清代南部县官的回避制度
为了澄清吏治,减少营私舞弊的腐败现象,防止官吏因同宗、同乡等关系而徇私,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清代进一步强化了官吏任职的回避制度,主要有亲属回避、地域回避和职务回避等。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保宁府关于南部县知县史久龙赴任的札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亲属关系一直困扰着政治生活,为尽量减少亲属关系给各级官员造成执行公务时可能产生的危害,对地方官员的任职实行地域回避,显然是非常必要的。在清代南部县,所有知县均避省籍。据统计,清代南部县的143名县令除15人的籍贯记载不详外,其余128人全系外省人士。其中浙江16人,“八旗”、满洲等地13人,直隶11人,湖南10人,陕西、江西、湖北、山西各8人,山东7人,顺天、江苏各6人,贵州、河南各5人,福建4人,江南、广东各3人,广西、甘肃、云南各2人,安徽1人。
遥想当年,在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的情况下,某人意欲跻身官场,且想谋取县令这一显要职位,就必须背井离乡、跋山涉水,到举目无亲、远离本土的异地他乡方能任职。将官员派到遥远的陌生环境主政,对于其排除亲属关系的干扰,营造正常的人际空间,公正严明地执行公务,无疑是大有裨益的。尤其在当时交通、通讯条件都及其匮乏的情况下,某位县令的亲属若想通过“写条子”“打招呼”等方式来“走后门”,即使有这种想法,恐怕也只能因山高路遥、关隘重重而打消念头。从某种程度上讲,地域回避制对于整肃吏治、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清代南部县官的官员考核制度
我国对官吏进行考核的做法由来已久。据史书记载,早在原始社会末期,尧舜作为部落联盟首领就已经有了考绩的做法。有了绩效考核,要想升官,就要拿成绩说话了。
清代对官员的考核标准是“四格八法”。“四格八法”制
度起源于明代而完备于清代,具体规定了文官考核制度的内容与奖惩标准。“四格”是指守、才、政、年四个方面,即操守、才干、政务、年龄,其全面性、规范性与可操作性胜过历朝考核制度。其中操守的考核分三等:清、谨、平;才干的考核分两等:长、平;政务的考核分两等:勤、平。“八法”,就是官员不合格的八个方面,即:“贪、酷、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及、年老、有疾。”
不合格官员所犯的过失,会根据八法中不同的条目采取不同的措施进行惩罚,从革职拿问到降级调用,再到勒令休致,非常系统而周延。
宣统三年南部县知县伏衍羲计开任内钱粮等项考绩事的表:南部县知县伏衍羲宣统二年八月初三日到任,宣统三年用考绩表的形式,详细罗列宣统三年九月的职官、钱粮、仓谷、命盗、词讼、禁狱、农工、商矿、巡警、学堂各部门的管理情况。
重视官吏的政绩考核,清朝官吏考绩制度的核心是政绩考核,官吏的选拔和升降与政绩紧密挂钩。





宣统三年南部县知县伏衍羲计开秋季分考察州县事实的简明表:南部县知县伏衍羲,甘肃秦安县人,四十四岁,进士,宣统二年八月初三日到任,宣统三年用简明表的形式,详细罗列宣统三年秋季的学堂(处所、开办年月、教员姓名、学生人数、学生程度)、巡警(学堂、巡长员数、巡丁名数、警务办法)、工艺(局所、物名、开办年月、所出货物)、种植(场所、物名、种植年月、所出产物数目)、命案(旧管、新收、已定案、未定案、未获犯)、盗案(旧管、新收、已定案、已获案、未获犯)、词讼(旧管、新收、已结、未结)、监押(旧管、新收、开除、实在)、钱粮(额征、开除、实应征、已经完解、征存未解、民欠)、漕粮(额征、开除、实应征、已经完解、征存未解、民欠)、自治研究(所地、开办年月、职员姓名、学生人数)、自治会(会地处所、开办年月、会长姓名、会员人数)、简易学塾(处所、开办年月、教习姓名、学生人数)、保息善政(处所、开办年月、经管姓名、收养人数)等事实,逐一说明各部门的情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毋庸置疑,官员的考核制度严格了,官员的考核流程完善了,官员的为政态度自然也就端正了,用才效率也会随之提高。倘若为官从政,做好做坏,都没有一个规矩,那怎么能成就为官从政的方圆呢?

